上海市钢结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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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gds 发表于 2009-11-15 23: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钢结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暂行)1.总则1.0.1 为加强对本市钢结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在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市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1.0.2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各类民用或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主体及构件的设计。1.0.3 钢结构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筑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1.0.4 钢结构工程的设计阶段 1.除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钢结构工程外,钢结构工程应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设计; 2.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钢结构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方案设计可代替初步设计,经审批后可直接转入施工图设计; 3.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钢结构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2.方案设计2.1 一般规定2.1.1 钢结构工程方案设计根据设计任务书及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投资估算等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的内容可独立形成单 项钢结构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亦可按上海市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BJ08-64-97)要求编排进所属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文件内,作为结构设计的内容之一。2.1.2 单项(或单位)钢结构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为: 1.封面:写明方案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设计负责人; 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6.工程投资估算。2.1.3 钢结构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及业主向规划部门送审的要求。2.2 设计说明书2.2.1 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设计与施工应依据的规范、规程及规定; 2.所在场地地震基本烈度、建筑场地类别; 3.荷载选用。2.2.2 设计主要阐述内容: 1.结构选型概述; 2.结构抗震设防情况; 3.新结构、新材料采用情况; 4.条件许可时阐述基础选型及钢结构连接方式; 5.其它需要阐述的问题;2.3 设计图纸2.3.1 有建筑方案设计图的工程,结构方案可通过建筑设计图进行表达,不另行提供图纸。2.3.2 对无建筑方案设计图的钢结构工程应画出反映上部结构的构件平立面布置图并标注出柱网平面、立面高度等主要尺寸,以及构件的主要断面形式。2.4 投资估算2.4.1 方案设计阶段投资估算文件包括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投资估算表及用钢量估算表。2.4.2 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编制依据及其它必需说明的问题等内容。2.4.3 投资估算表应以一个单位工程为单体,编制内容可参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概、预算文件。2.4.4 用钢量估算是指钢结构工程主要构件的耗钢总重量及单位面积的用钢量指标。 3.初步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包括钢材估算书)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内容可独立形成单项钢结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亦可按上海市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BJ08-64-97)要求编排进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内,作为结构设计的内容之一。3.1.2 单项钢结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顺序为: 1.封面;(内容同2.1.2) 2.扉页;(内容同2.1.2)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6.工程概算书。3.1.3 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设计说明书中。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部门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地质初勘报告等均需妥善保存。3.1.4 钢结构工程初步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审批的要求: 1.在原则上应符合已审定的方案设计; 2.应提供工程设计的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3.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4.业主能据以进行施工招标准备。3.2 设计说明书3.2.1 设计说明书的内容包括: 1.设计依据与设计要求: 1)设计与施工应依据的规范、规程及规定; 2)所在场地地震基本烈度、建筑场地类别; 3)地质初勘报告; 4)荷载选用; 5)设计的其它要求(包括钢结构的防腐、防火要求等)。 2.设计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所在地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着重对特殊地质加以说明; 2)基础方案选择、地基处理方案及基础形式确定,如采用桩基,应说明桩类型,选定桩基持力层及进入深度; 3)上部结构选型; 4)抗震设防烈度; 5)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设置; 6)为满足使用要求所作的特殊结构处理; 7)主要构件钢材及连接材料的选用与说明; 8)高层钢结构的主要结构特征参数; 9)钢结构的防腐和防火处理办法; 10)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 11)其它需说明的内容。3.3 设计图纸3.3.1 除简单的小型工程外,初步设计阶段应提供反映结构特征的图纸,包括: 1.桩位(对桩基础)及基础平面布置图; 2.上部结构主要钢构件平立面布置图,应标注出柱网平面、立面高度等尺寸及构件断面形式、规格等。3.4 内部作业与建筑专业及其它相关专业配合,确定结构专业的设计方案和体系布置。对高层钢结构建筑和其它较复杂的钢建(构)筑物作结构方案比较,确定计算原则,并作必要的结构计算,以初步确定构件截面大小,并将最终确定的方案绘制成必要的平、剖面结构简图并辅以文字说明,为编制概算提供必要的依据。内部作业文件(结构简图、计算书、文字说明)均应经过校审并妥善保存以供查对和进行施工设计时使用。3.5 概算3.5.1 单项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概算文件包括概算编制说明、工程概算书、其它工程和费用概算书及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表。3.5.2 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批准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与钢结构工程有关的设计项目一览表; 4.能满足编制设计概算的经过校审并签字的设计图纸、文字说明及主要材料表。 5.本市主管部门的现行建筑工程综合概算定额和钢结构工程定额及有关费用规定等文件; 6.现行的有关其它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 7.业主提供的其它工程费用。3.5.3 钢结构工程费用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组成。 4 施工图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其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施工说明、图纸以及结构计算书、工程预算书等)。4.1.2 钢结构施工图案设计一般可划分为施工设计和详图设计二个阶段,其设计文件(主要指图纸)的名称相应为施工图和施工详图,施工图是编制施工详图的依据、施工详图则 是施工图的深化和补充。4.1.3 施工图的表达深度应满足: 1.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招标; 2.能据以进行备料; 3.能满足加工制作单位据以完成施工详图的要求; 4.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4.1.4 施工详图的表达深度应满足加工制作单位据以完成构件制作、安装的要求。施工详图应得到施工图设计者的确认,确认的内容为:节点详图的连接形式和方式是否符合施工图要求;2.施工图设计者认为的结构关键部位是否符合施工图要求。4.2 结构计算书(内部技术归档文件)4.2.1 主体结构计算应采用经国家或地区鉴定的专用计算机软件。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荷载简图、原始数据和电算结果应注明来龙去脉,整理成册,并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 计算机软件名称、代号及版本,作为归档文件之一。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绘出平面布置和计算简图,标出构件编号、计算公式及计算过程。计算书书写应采用钢笔,内容应完整齐全,表达应清楚完整,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要有可靠依据。4.2.2 计算书中的构件代号;构件截面、配筋等应与图纸中的一致,若图纸作修改,应在计算书中反映,以供查核。4.2.3 采用钢结构构件标准图集时,应根据图集说明,结合工程作必要的选用和核算工作;采用重复利用图时,应作因地制宜的修改及进行必要的核算,以切合工程实际。此两项核算应作为结构计算书的内容之一。4.2.4 计算书(包括电算书)应经认真校审,留有痕迹,并装订成册,设计人、校审人应在计算书封面分别签字,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计算日期。对一个单项由数人分别计算与校审的计算书,可装订成若干分册。4.2.5 计算书最后成品稿应作为设计技术文件归档。4.3 设计图纸4.3.1 钢结构施工图内容: 1.图纸目录其内容应包括:工程编号及名称、图纸版本号、图纸(包括套用标准图)编号及名称、规格大小、张数、出图日期等。 2.设计施工总说明 1)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①设计与施工应依据的规范、规程及规定; ②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③设计抗震设防烈度、近震及远震、建筑场地类别; ④设计上±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值; ⑤长度计量单位; ⑥荷载选用; ⑦其它设计依据与设计要求。 2)材料选用,包括钢材名称、材质、质量等级(必要时提出机械性能、化学成份、交货状态等具体要求);连接材料或焊接材料的名称、材质、等级及规格要求,选用型钢时尚应注明成材方式(热轧、冷弯、焊接等); 3)钢结构的除锈、涂装及防火要求; 4)钢结构构造、制作和安装技术要求; 5)连接焊缝质量等级及无损检测的要求; 6)其它必要的设计施工说明。 3.基础平面图及基础详图除常规的钢筋混凝土基础表示内容外,应有钢柱与基础连接的平面位置、连接方式及构造要求等内容(包括预埋螺栓的方式、位置、规格、数量或预留杯口大小、深度、位置及预留钢筋等要求)。 4.结构的构件平面布置图(需要时增加立面布置图)。构件平、立面布置图上的构件可用单线(粗实线)表示,布置图的内容应包括: 1)构件几何轴线在平、立面(或空间)的位置、标高及与建筑相互关系; 2)构件几何轴线尺寸及构件相互间的几何关系; 3)构件的编号或规格; 4)需进一步表达的节点、构件断面等部位的详图索引编号。 5.构件设计图 1)单根或单根组合构件的设计图应有构件名称及编号,构件必要的平、立、剖视图及外形尺寸,组成构件各部分零件的规格、尺寸、位置及加工要求,各零件间焊接连接时焊缝的形式和尺寸或螺栓连接时螺栓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2)平面或空间杆系的组合构件(例桁架、网架、支撑等)的设计图应有构件名称及编号,表明杆 件内力、杆件几何轴线尺寸、杆件编号或规格的杆件布置图。 3)对构件设计图本身难以表达清楚的连接部位(或节点部位)应采用节点详图作进一步表述和说明(节点详图要求详见第(六)条)。 6.节点设计详图 1)节点的详图名称或索引详图编号; 2)标有构件编号及构件间相互关系的节点构造形式详图; 3)节点间的连接形式(铰接或刚接等),连接方式(焊接、螺栓连接等方式),节点内力(支座内力); 4)节点连接件(节点板、预埋件)的设置要求; 5)节点设计计算要求。4.3.2 钢结构施工详图内容: 1.图纸目录 2.施工详图说明: 1)符合施工设计图总说明要求在直接操作过程中所依据的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 2)根据施工设计图要求说明选用原材料、焊接材料、连接件(高强螺栓、栓钉、工艺螺栓)、焊接坡口形式、焊接工艺评定、无损检测、构件几何尺寸允许偏差、除锈、涂装、防火、包装、运输、保管、组件预拼装、现场安装等要求。 3.构件平(立)面布置图(注明构件位置、编号、构件清单、图例等)。 4.构(组)件施工详图施工详图应清晰显示构件几何形状和断面尺寸。包括构件在平、立面图中所处安装位置、编号、轴线、标高;构件材料表,其内容包括构件名称、数量、材质、品种、规格、单重、总重;构件连接件(高强螺栓、普通螺栓、栓钉)品种、规格、数量;构件开孔及焊接要求(开孔位置,大小、数量、焊缝、坡口形式、焊缝尺寸、衬垫);相关件连接尺寸、方向、标志等。 5.节点施工详图 在施工图节点设计详图的基础上确定连接件(节点板、预埋件等)连接材料(焊缝、螺栓、栓钉等)的型式、材质、规格、位置、数量、重量等要求。 6.施工安装图和预拼装图(如需要)其内容应包括:构件平、立面布置图(可用单线绘制),标明构(部)件位置、编号、标高、方向等要求以及螺栓、栓钉、预埋件等布置要求。4.4 工程施工预算书4.4.1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施工预算书,并与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核对,其造价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造价之内。加工程预算书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时,应分析原因,提出建议。4.4.2 编制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施工详图及文字说明)、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3.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材料、构配件预算价格、费用定额和其它费用规定等文件; 4.现行的有关其它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 5.建设场地中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4.3.3 编制方法根据施工图设计、预算定额规定的项目划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并按规定的价格、取费标准进行编制。具体编制方法步骤:先编制各子项单位工程施工预算书,然后编制各子项综合预算书,并编制总预算书等。 1.钢结构工程根据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或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工程量计算编制次序,应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先横后竖进行,并按施工图注明层次、部位轴线、编号、断面、符号和构件型号等; 2.工程量汇总; 3.套用本市现行定额及编制缺项定额(补充单位估价表); 4.根据现行费用定额计算各项费用,主要材料接中间价、市场价税前进行补差; 5.填写编制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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