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其他] 会展新政:广州——以政府名义办展会须先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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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jian66 发表于 2014-4-2 09: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信息时报讯了解到,昨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以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名义举办且不使用财政资金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报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以政府名义举办的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实行申报制度,防止活动过多过滥。此外,会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会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在会后的即时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就《通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通报。《通知》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名义举办(包括主办、承办、协办或予以特别支持等)并且不使用财政资金的节庆、展会等活动(以下统称“会展”)进行规范。

  《通知》提出,会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市政府对会展不提供担保,不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吴明场表示,以政府及部门名义举办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对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易被假借政府名义用于商业目的,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通知》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规范和管理,其中就明确以政府及部门名义举办的不使用财政资金的会展实行计划提前申报制度,计划由经办部门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会展计划目录的不得举办,防止活动过多过滥。

  出问题经办部门要接管

《通知》提出,经办部门应当监督承办单位按照承办协议举办会展。据了解,广州市从2009年开始开展整治行动,对全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以政府及部门名义举办的会展活动进行摸查清理,压缩大量政府及部门举办的会展。广州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12月,经贸委就一共收集到的36个项目,经过经贸委认真研究和各部门的研究,最终保留了20场,市政府不作为主办单位的有2场,分别是经贸委负责组织的广州国际设计周和广州国际时装周。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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