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尺度和垂直面陈列高度是商业展示空间基本的尺度要素。展示道具要注意与整体空间的关系,
# {+ D5 J4 W( _7 K& ~, H平面尺度是指空间分割形成的区域尺寸,与组织商品陈列和人行甬道等要素与商场空间总面积之间的百分比,又称为陈列密度。若密度过大,会形成客流的拥挤,使人人产生紧张不安的心理感觉,影响展示传达与交流效果;若密度过小,又会让人感到商店内商品匮乏和展示空间的整体尺寸与商品陈列不成比例。因此,陈列密度的控制应陈列设计时倍加重视,可结合具体展示商品性质、功能、和商品占空间大小,客流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常规条件下,陈列密度以30%-60%较为适宜。 商品展示陈列高度,因受观者视角的限制,而产生了不同功能的垂直面区域范围。地面以上80-250CM为最佳陈列视域范围。按我国人体计测尺寸平均168CM计算,视高约为152CM,靠近这一尺度的上下浮动值112-172CM可视为黄金区域。若作重点陈列,这一视域最能引起观者注意。距地面以上、80CM以下可作为大型商品的陈列区域,如机械、冰箱、空调、摩托车、洗衣机、服装模特等,可制作低矮展台进行衬托;距地面200CM以上空间可作为大型平面商品陈区区域,如壁毯、针织品、大型电脑喷绘画等。 商业展示道具的尺度受商品、周边环境、人行通道和道具自身结构、材料和工艺等要素限定,其尺度标准的制订应综合考虑。厅堂内顶线的高度通常为350-400CM柜台陈列柜总高约为100CM,底座约为70CM;立式陈列柜总高为180-240CM,底抽屉板距地面约为60CM;低矮的陈列柜视商品大小而定(见下图) |